工作也有6-7年了,去年是我第一次領"就業補助"。
"就業補助"的請領資格寫得很簡單,但其實很難,因為很少有公司願意開,
如果不爭取可能就錯失這機會。
但還好上份工作是算和平的解散,會計有提醒可以去辦,才知道有這補助。
被保險人同時具備下列條件,得請領失業給付:
1.非自願離職。
2.離職退保當日前3年內,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者。
3.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。
4.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,14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。
資料來源:勞動部勞工保險局
但這次的重點是"提前就業獎金"的領取,我吃了一點虧,所以來分享。
